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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前:建议数字货币与比特币、区块链松绑

imtoken里的ht 2023-10-15 05:11:30

雷锋网(公众号:雷锋网)出版社:本文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谦. 5月13日上午,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召开了主题为“数字货币理论基础与中国创新”的项目内部评审会。 谢平首先发表了《数字货币研究》(项目报告)的主题演讲,这是姚谦对报告的评论文章。

数字货币和比特币有何不同_数字货币比特币招商_数字货币比特币

多角度分析数字货币

首先,报告敏锐地观察到了互联网经济条件下“货币创新”这一极具前瞻性的命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讨论数字货币,立意非常高。

其次,报告对近期研究文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提取了IMF、BIS和央行的部分报告,归纳出主要观点和结论,并在定义中有所体现,为今后的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三,报告将创新货币形态的数字货币与货币基础理论研究联系起来,尝试运用新货币经济学、新货币经济学等货币经济学新方法对数字货币领域进行解释和分析。货币市场理论。 值得称赞的是,报告从经济和技术两个维度进行分析,提出了基于时间的区块链去中心化方案。 虽然这个方案有待商榷,但它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最后,报告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出了数字货币创新对央行两大核心职能——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并探讨了由此产生的合规和监管创新问题。 也提出了DLT(分布式账本技术)能否支撑未来金融基础设施的问题,为进一步研究带来灵感。

将比特币定义为“准”数字货币更为准确

现在数字货币的话题很火,大多数人认为比特币代表数字货币。 其实,称比特币为“准”或“准”数字货币更为恰当。 比特币、以太坊等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数字支付的技术信任问题,而以太坊的智能合约技术也可以开启全新的商业应用模式。 因此,前景被投资者普遍看好,但先进的技术并不能解决其背后的资产价值信任问题。

BIS和IMF都指出,比特币缺乏强大的资产支持,这种弱点是致命的。 也有人开玩笑说“挖矿是比特币最大的败笔”,虽然从技术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创新。 这种先天缺陷导致比特币价值不稳定,公信力弱,可接受范围有限,容易产生较大的负外部性。 所以准确的说,比特币虽然名义上叫做“币”,但实际上它只是一种非货币的数字资产。 众所周知的“虚拟货币”定义和所谓的“虚拟”限定词,我个人的理解是还没有限定。

货币是一种资产,但资产不一定是货币。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资产由于流动性低、流动性风险高,无法有效履行货币作为交换媒介、记账单位和价值储存的三大基本功能。 成为真正货币的条件,更不用说取代国家信用背书和拥有最高价值信任的法币了。

理性看待ICO

有人认为准数字货币代表技术基础设施的使用权,或者是使用开源项目服务的预付费用,但目前私人持有的准数字货币更多是用于投资或投机,而不是用于交易支付。 数据统计和专家评估结果表明,比特币用于交易的比例并不高。 多数持有者只是简单持有,交易占比不足20%。 从持有人结构来看,早期的比特币持有者多为技术爱好者,但从2013年开始,一些非技术人员和机构开始持有比特币。 相关经验也表明,新玩家将其作为一种资产进行投资,而不是将其作为交易媒介。

ICO现在是区块链项目非常重要的融资方式,能够募集到的资金数额是VC投资的两倍多。 最早的ICO被解读为Initial Coin Offering(初始数字货币发行),与IPO非常相似。 考虑到私人发行的准数字货币的敏感性,以及“Coin是否是货币”的争议,有文献称其为初始加密代币发行(Initial Crypto Token Offering)。 这个说法比较准确,指的是通过发行加密代币进行融资。 所谓代币,在现实中通常是指某种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替代货币的凭证。 可以看作是一种在区块链上发行流通的加密股权。 虽然目前很多ICO并没有太大的价值,但它的出现还是有利于区块链行业的发展。

比如以太坊,它以通过ICO筹集了3万多枚比特币起家,致力于开发一个不可阻挡、防屏蔽、自我维护的去中心化智能合约平台——在区块链的发展中,智能合约是一个很好的方向。 再比如数据层上,ICO发行的Zcash(零币),推动了交易信息完全匿名技术的发展,是一个真正的进步。 这个令牌一出来价格就极高。 另一个例子是 NextCoin,ICO 筹集的资金用于开发基于 PoS(权益证明)的区块链。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包括应用层面的各种基于支付、数字钱包、资产交易、资金管理、存储、游戏、游戏等的去中心化应用项目。 虽然我不赞成炒币,但ICO现象无法避免,值得研究,比如如何定价。

目前ICO不管是投资还是投机,总之它的回报率是很高的。 10年前,10000个比特币的市值买不起披萨数字货币和比特币有何不同,现在1个比特币的价格超过了1个单位的黄金。 目前,国家对比特币的态度非常严厉,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也需要在审慎的基础上,对市值排名前十的ICO公司从宽处理。 一方面,它给大家提供了一个投资机会——也许投资黑科技比买一些垃圾股要好。 另一方面,从国家层面来看,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在内的周边国家鼓励比特币的发展,他们认为比特币可能是一种优质资产。 且不说这能促进金融科技行业的创新,至少持有优质资产符合国家利益。

货币理论中还有一种说法与ICO加密股权非常相似:现金或货币本质上是中央银行向公众发行的债务,或者因其或有债权(Contingent Claims),也可以看作是公众对主权国家的债务。 持有的股权资产。 因为私人类数字货币是在区块链上发行和流通的加密股权,与主权国家向公众发行的债权或股权资产高度相似。 因此,货币当局的谨慎是可以理解的。 尤其是在炒币盛行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区别对待,而不是一味的一棍子打死,全盘否定是常犯的错误。

可以为 ICO 实施“监管沙箱”方法

ICO一定要监管好,可以审慎包容,但绝不能任其泛滥。 目前,ICO业务存在于社区加代币交易所的环境中。 社区和代币交易所本身是分离的,会导致监管不连续,交易所炒币会导致代币发行ICO。 价格明显偏离其物品的内在价值。 理论上,代币的价格应该由 ICO 项目的内在品质决定。 如果ICO项目本身没有实际价值,前一个公司购买代币只是希望下一个公司能以更高的价格接单,那么这种炒作和投机就是典型的庞氏骗局。 我们应该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

目前,ICO正处于法律监管的边缘。 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应该尽快给ICO一个合法的说法。 完善的监管框架对于促进整个区块链行业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与报告的观点一致,我还建议实施监管沙盒的方法。 有几个选项可供参考。

一是建立类似于众筹平台的ICO平台,承担投资者教育、风险提示、ICO项目审核、资质认定、资金托管、督促信息披露、资金使用监督、反洗钱等相关职责。

另一种是加密代币兑换,但这种方式的缺点是即使代币兑换受到控制,仍然可以去中心化地进行交易。

还建议引入风险投资(VC)管理理念,让职业经理人选择投资方向,协助ICO项目运营,促进创新,提高ICO项目的透明度。

随着去中心化交易所技术的发展和成熟,未来代币交易所也可能去中心化。 届时,单一国家的监管行动将失去控制,国际监管合作与协调就显得尤为重要。

英国和澳大利亚在沙盒监管方面有一些经验,他们有非常清晰的金融监管模型来控制。 我国实行单独的监管制度。 这种体制下容易出现监管套利和监管混乱,不符合ICO项目多样化的创新特点和测试需求。 因此,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将其提升到更加有效的水平,对于监管沙盒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投资者教育在 ICO 监管中尤为重要。 成熟的市场需要经验丰富的投资者。 回顾历史,各种资产泡沫和历次金融危机,某种程度上都是人性弱点的体现。 目前,ICO代币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技术性很强,对其属性的定义和价值认知还存在很大的争议和分歧。 ICO投资者的保护需要监管有所作为,但从长远来看,也需要投资者自身的成熟,包括专业知识、稳定情绪、理性认知。

以太坊与智能合约相互促进

报告中提出的基于时间的去中心化支付方案非常有趣。 但这更像是一条私有链而不是公共链解决方案。 有两个问题在私链上可以解决,在公链上无法实现。

首先,技术方案需要统一的时间基准。 系统的运行依赖于一个可信可靠的时间参考服务,每个节点都可以保证绝对的时间同步。 公链的时间是相对的——不仅节点本地时间不同,而且节点收到数据包的时间也会因为通信延迟不同,顺序也可能不一样,所以公链只关心顺序,不关心事件的绝对时间。 没有绝对时空的概念。

其次,该技术方案仅描述了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的运行情况。 公链下,系统处于开放空间,环境不可控,所以最大的难点在于各种异常处理,包括丢包、延迟、“坏人”等等。 因此,公链设计的重点应该是异常情况下如何处理异常的机制。 到目前为止,区块链研究中的共识算法还没有取得重大突破。 相反,因为有以太坊,智能合约的突破相对较快——考虑到以太坊的上涨势头,有可能超越比特币。 从应用前景来看,区块链中的组件发展并不均衡。 目前基本都集中在智能合约上。 这是区块链上的人工智能吗? 因为它可以开启一个真正的智能化商业应用模型。 正因为如此,尽管发生了像“The DAO”这样的重大安全事件,但智能合约中的技术仍在迅速发展。 只有攻克难关,才有创新,以太坊的努力也符合这个方向。

“两个解开”

能否提一下“两个松”? 一是解开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的捆绑; 二是解开数字货币与区块链的束缚。

不要把数字货币狭隘地理解为比特币,应该从私人数字货币上升为法定数字货币的角度来看问题。 我们应该对数字货币进行一个中国化的定义——这是一个新的领域,没有必要照搬已有的说法。 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理解准数字货币和数字货币可能会有帮助。

根据 Hartmut Picht(1992),货币服务包括“清算服务”和“核算单位价值稳定服务”,其中“清算服务”(即广泛清算)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货币的“核算单位”价值稳定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

一般来说,私营部门要想成功地提供公共产品,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第一,私营部门提供的公共产品一般应该是准公共产品。 二是准公共产品的规模和范围普遍较小,涉及的消费者数量有限。 第三,准公共物品的消费必须存在专有技术。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私人要想成功地提供公共物品,必须要有一系列的制度条件来保障。

相比之下,私人类数字货币的弱点就很明显了。 例如,我们经常看到数字资产因私钥泄露而被盗,但又很难找回; ,也没有相关的制度保障(银行体系的存款保险、央行最后贷款人等制度安排)来保证比特币交易、提现和存储的安全。 2014年2月7日,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Mt.Gox因网络攻击停止比特币提现业务,造成交易混乱,随后Mt.Gox宣告破产。 显然,私人类数字货币不具备提供“清算服务”、“记账单位价值稳定服务”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只有法定数字货币才能胜任并承担起这个角色,也只有法定数字货币才能成为新一代金融基础设施和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

我对上述第二次松动的理解是这样的。 使用传统的分布式架构,不能进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吗? 当然不是。 数字货币最初是密码学的一个分支,早在比特币之前就存在了。 为什么我们如此依赖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技术成熟了吗? 能否大规模使用? 对此有很多担忧。 为什么要把区块链和数字货币捆绑在一起? 这是一个可选的技术,但是至于怎么用,很灵活——这是一个工具,想用就用,不好用就放弃也是一种选择。

当然,对于我们来说,区块链技术确实是鼓舞人心的。 我们在做系统的时候,怎么可能想到高价值的数据是不允许修改的呢? 这样的理念必须嵌入到新的制度建设中。 传统分布式架构中的共识算法很少考虑异常情况。 因为在从原有的专有系统走向开放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各种攻击破坏和极端异常现象的可能性。 在这方面,区块链提供了很多参考,比如使用拜占庭协议来应对“叛徒”的情况,这是对传统分布式系统的改进。 我们可以学习这个概念,但是方法可以多种多样。

再比如,智能合约对央行数字货币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我觉得需要考虑。 现有支付产品的用户体验已经很好,新的支付工具必须具备更好的品质,才能增加对客户的吸引力。

法定数字货币的竞争力在哪里

法定数字货币的竞争力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数字货币和比特币有何不同,从技术角度来说,吸收和借鉴先进成熟的数字技术非常重要——而这恰恰是私有类数字货币的强项。

其次,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它必须继承传统货币长期演进的合理内涵。

法定数字货币作为一种新型货币,必须考虑其与传统货币、私人准数字货币的异同点,即你要改变什么,包括应该改变什么,应该保持不变,为什么要改变什么该改,什么该舍弃,什么该继承等等,弄清楚这些问题很重要。 法定数字货币的内在价值支撑是无法以任何方式改变的。 变化在于货币形态的数字化和数字发行技术。 原本在发行过程中,纸币只能有面额、发钞机构等信息,但新技术可以尝试在这方面做出调整。 比如记录每一种数字货币的持有人信息,以及流通过程中整个生命周期的信息,这是技术进步的结果,当然反过来也会对技术系统提出很高的要求。 需要一个全新的理念,而这个理念的落地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

近日,欧洲央行有一份评估报告。 欧洲央行建议允许非银行实体以1:1的比例将银行存款转换为数字基础货币,基于非银行实体使用数字基础货币的主要目的是替代现金,不是银行存款。 欧洲央行认为,只要替代现金,数字基础货币的负面影响就可以忽略不计。 在初始阶段,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定位为现金的补充或替代,直到获得更多经验。 这种循序渐进的方式应该成为大多数央行的共识。

这份报告符合我们的想法。 目前生产法定数字货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扩大资产负债表。 根据货币政策目标的需要,央行通过资产购买的方式向市场发行数字货币,扩大央行的资产负债表。 当然,还会有其他问题。 前提是定义符合条件的资产类型,并以合适的数量和价格购买。 这种方法比较复杂。 从某种意义上说,欧洲央行提供了一个易于启动且易于达成共识的解决方案。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法定数字货币具有法定补偿性质,但在流通环境条件下,任何人或任何机构都不能拒绝,但如前所述,现金或货币本质上是由一个主权国家发行给上市。 因此,当主权债务货币化时,外债水平过高,违约风险上升,该国居民也会对本国货币失去兴趣。 在极端情况下,国家现金(包括法定数字货币)也可能失去货币的资格,这并非危言耸听。 反过来,如何科学确定和规范数字货币的发行,确保币值稳定,应该是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首要考虑因素,也将成为不同货币当局监管的重点。数字经济时代争夺数字货币。